“从入党、当干部那一天起,就要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5年12月1日发表在《求是》杂志上的《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做到“五个进一步到位”》中一段既朴实又现实、既浅显又深刻的话语。静思之后深感,这是总书记的肺腑之言、谆谆忠告。
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看看入党志愿书上写的,入党宣誓时举手承诺的,读读党章中所规定的,想想党组织这么多年教育的,难道不应该明明白白吗?然而,有的党员干部由于地位、环境等条件的变化,认知渐渐淡化,敬畏之心渐渐丧失、敬畏之行逐步丢弃。可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敬畏”,乃苦口良药,不可不察。
“敬畏人民”——为官之要。每一个干部,不管多大的官,首先要明确,官无民不立,官为民则立。是人民信任你,才选你为官;是人民期待你,才赋予你以权;是人民尊称你,才呼你之职。其次要明确主从关系,人民是主人翁,是当家作主的人。不要以为官为大、官为主。毛主席在敬畏人民上堪称典范:自称“人民公仆”“人民勤务员”,践行“为人民服务”,更是历代领袖与国家元首中,第一个面向全世界喊出“人民万岁”的人民领袖。这种对人民的敬畏之心,哪一个官能比得了?又有多少干部能做得到?再次要明确敬畏人民,就是要敬畏民心。 “民心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硬道理。因此,人民之心是不可蔑视、不可亵渎、不可伤害的。而有些干部还真把自己当成旧时代的“父母官”,把人民看作“子民”,耍官威、讲排场,那“翻船”是迟早的事。
“敬畏组织”——党员之须。党组织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作为一名党员,敬畏党组织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规矩。党员对组织不敬,就是党性不纯的一种表现,就是认知倒退。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没有中国共产党,不仅没有改天换地的新中国,更没有今天如此气势恢宏的中国式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基础。有这样光荣的党组织,党员能不敬畏吗?中国共产党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有自我革命的精神,有毫不动摇带领人民向既定目标前进的气魄,有这样正确的党组织,党员能不敬畏吗?
“敬畏法纪”——立信之道。国有国法,党有党纪,令行禁止、徙木立信,天经地义。从幼童到学童就受到父母和老师的教育,不守规矩轻则受父母批评教育,重则受到惩戒,在学校要受老师批评教育,严重的要请家长到校,所以孩子对父母和老师从小就有敬畏感。奇怪的是,有的人长大了,入了党,提了干,甚至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反而不守规矩了,失信于党和人民,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了党纪国法严厉惩处的腐败分子,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但“天下没有后悔药”,不敬畏法纪者,伸手必被捉。
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为推进自我革命提出了“五个进一步到位”要求,即“对党的自我革命认识要进一步到位;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要进一步到位;权力规范运行要进一步到位;从严监督执纪要进一步到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进一步到位”。真正落实这“五个进一步到位”之时,便是党的风清气正之日。(西翠路军休所)李登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