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德行善是中华民族传承多年的好传统,而见义勇为则是新时代的一种新风尚。然而,见义勇为这一纯洁、善良、有德之词,却被一个“讹”字给亵渎了,玷污了。何为“讹”?讹,即假借某种理由向人强行索取财物。如此这般,自然会让人不得不感到见义有危,因而见义需慎为。否则,你会因好心被讹而惹祸上身。
其一:一位公交车司机到站停车后,乘客依次下车,其中一老人下车走了一段路因自己不慎摔倒,司机见后下车相救并电话告诉家人。这司机本是好心,但老人和其家人来到后,认定是司机停车不当造成,而要求索赔。事情发生之地无监控,司机无法自证清白,最后费尽周折,证明非司机停车不当所致,司机才得以解脱。
其二:一位老人,不知因何故倒在路边草地上无人问津,过往行人视若未见。一位学童动了怜悯之心,将老人扶起并电话告知其家人。没有想到的是家人来到后,老人翻脸不认人,说是学童撞倒的,家人亦确认。学童及家长无法证明不是学童所为,而对方要求的索赔金额还不少,对此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
类似这样的事例,虽屡见不鲜,也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但这毕竟不是社会的主流。在当今社会,一方面,好人还是多数,受到社会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比比皆是;另一方面,有德的被救助者及其家属感恩者也大有人在。这里有两句古训说得很好:一是害人之心不可有;二是防人之心不可无。要我说还得再加上一句,那就是助人之心不可丢,让我们一起传播社会正能量。(西翠路军休所)◎李登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