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淀军休信息网

老年人再婚“三约定”

日期:2023年08月13日来源:翠微路军休所

字体:分享到:

老年人再婚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其他人不得干涉。但老年人行使这项权利时,往往会考虑婚后会不会发生财产纠纷,其子女也怕父母资产流失而不愿意老人再婚。那么,如何避免财产发生纠纷呢?笔者认为应当事先进行三项约定:

 一是约定婚前财产。在结婚之前双方就约定:婚前各自的财产归己所有,由自己占有、使用和处理,不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得随意干涉。也可约定不能因为财产问题而遗弃或者虐待另一方。

二是约定婚后财产。可约定结婚后双方的收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管理使用;也可约定由一 方管理,但上百元的支出应经另一方同意,避免发生纠纷;也可约定每人按收入拿出一定比例的钱合在一起共同使用,共担债务;还可约定对做家务活多或者照顾另一方的,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做到公正、合理,双方心情舒畅,避免出现矛盾。

三是约定财产继承。首先约定自己的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其他人不得继承。其次,如果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可约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相互继承遗产。再其次,如果没有继承人,可约定将自己的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由他们养老送终。(翠微路军休所)◎贾秀清


老年人再婚“三约定”

日期:2023年08月13日

来源:翠微路军休所

字体:

分享到:

老年人再婚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其他人不得干涉。但老年人行使这项权利时,往往会考虑婚后会不会发生财产纠纷,其子女也怕父母资产流失而不愿意老人再婚。那么,如何避免财产发生纠纷呢?笔者认为应当事先进行三项约定:

 一是约定婚前财产。在结婚之前双方就约定:婚前各自的财产归己所有,由自己占有、使用和处理,不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得随意干涉。也可约定不能因为财产问题而遗弃或者虐待另一方。

二是约定婚后财产。可约定结婚后双方的收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管理使用;也可约定由一 方管理,但上百元的支出应经另一方同意,避免发生纠纷;也可约定每人按收入拿出一定比例的钱合在一起共同使用,共担债务;还可约定对做家务活多或者照顾另一方的,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做到公正、合理,双方心情舒畅,避免出现矛盾。

三是约定财产继承。首先约定自己的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其他人不得继承。其次,如果与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可约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相互继承遗产。再其次,如果没有继承人,可约定将自己的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由他们养老送终。(翠微路军休所)◎贾秀清


北京市海淀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15号院

海淀军休

军休课堂

新竹生活

版权所有:北京市海淀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京ICP备2022026096号-1